重庆五保户被取消条件
时间:2023-06-27 19:30:37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取消条件: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1、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

2、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

3、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一、重庆办理五保户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所以,五保户入住养老院的费用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属于五保户的集中供养。重庆低保申请条件为: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五保户去世房产给谁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还给集体所有。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三、五保户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五保户办理条件如下: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十六周岁的村民。

五保户享受的权利如下: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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