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其中包括护理等级和生活护理分级的评估。护理等级依据五个生活自理范围进行评估,分别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生活护理分为三级,分别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
一、护理等级依据以下五个生活自理范围: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二、生活护理分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部分不能护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护理等级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标准(试行)》,申请工伤认定的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工伤事故现场笔录或者视听资料、用人单位经办机构或者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而护理等级标准则包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个等级。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还需要提交能够证明具有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护理等级标准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费用结算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的。
总之,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根据护理等级标准进行分类。只有提交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材料,才能顺利通过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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