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指南
业务须知
申请人范围:此项业务的申请人为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账户要求: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死亡职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
2.死亡证明原件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死亡职工的户口簿原件(户口已注销的可出示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4.死亡职工的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此项);
5.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需注明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继承、遗赠事项);
6.申请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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