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定义是股东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享受利润分红的财产所有权。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一、股东资格认定方法有哪些?
股东资格认定方法有:
1、依据股东名册的记录认定,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股份数,是向公司主张股权的要件,被记载的人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该记载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股东;
2、在股权转让中,如果不经名义更换不得对抗公司;
3、即使股权已被转让,受让人不进行名义更换,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转让人仍然是股东。
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具体如下: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可通过下列流程办理:
1、记名股票进行转让,即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股权登记怎么登记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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