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不过户房屋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鉴于房屋是共同共有的,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如何处理该房屋,如果是归一方所有,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进行登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房屋现仍登记在男方名下,因此关于房屋处分的主动权仍然在于男方。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被恶意处分及转移的风险大大增加。届时,女方反过头来再行维权,成本极大且不一定能够追回房屋的所有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时分割财产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以上就可看出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并不少,倘若即将离婚的夫妇没有谈清楚其中的细节,往后的财产纠纷就会不断,毕竟有关自己的利益,谁不想争取拥有。所以为了避免这些纠纷,一定要注意财产分割上的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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