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一、个税申报错误怎么办
1、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税收入有误、遗漏
发现过去的申报数据错误和部分员工未申报的情况,需进行更正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更正申报需全员全额申报,差额扣款。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需提供收入凭证等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流程。
网上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流程:点击个税软件左侧的【申报更正】,选中需要更正的该条记录,最右侧,点击【更正】以发起更正请求;此时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报表填写】界面,修改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
2、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自然人信息有误
在核对申报信息时发现自然人信息错误,如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国籍等,目前可以通过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来操作。并档需前往办税务厅进行处理,处理前需先采集《个人年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3、自然人存在不止一处个税申报记录
自然人在查询过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时,若发现存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同单位分别以工资薪金的品目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需进行合并申报。不同单位分别为其申报工资薪金,会存在重复扣除减除费用5000元的情况。因此纳税人需携带收入证明等凭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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