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如何应诉工程款纠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诉工程款的,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且写答辩状,而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代理律师进行应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工程造价纠纷事前化解的意义
纠纷的预防是指约定前或履行过程中采取得各种防止纠纷发生的措施。纠纷时不正常的情况下,不但影响了双方的友好合作,而且影响了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必然会消耗精力和财力,增加负担。因此事先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
1、有利于防止合同漏洞及欺诈。
合同漏洞是产生纠纷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就预先考虑到如何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主要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和详细定明合同条款来入手。合同条款的详细罗列,就可以防止合同漏洞的发生。
2、有利于顺利履行合同,达到实现合同签目标的目的。
3、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顺利解决问题,解决纠纷的依据除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以外,最主要的是合同的内容。
4、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纠纷解决得不好,不但合同本身无法顺利履行,也会影响到双方的友好合作。
5、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设计经济的正常化是社会经济生产稳定的基本要求。只要在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中,人民才能顺利地开展经济活动,实现经济目的,完成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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