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疗程,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康复费用。被认定是工伤后,因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都可以进行支付。伤者职工被鉴定伤残后,按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并且享受补助项目。
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康复费用谁支付
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依据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并且符合条例规定的。康复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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