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屋交付出现延误,开发商务必于合同所约定的交付期限之后的两个自然月内,向房屋所有人支付逾期交房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当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之际,购买方有权利向卖方发送正式且书面化的催告信函,与之共同商讨并确定合同最终得以实际履行的具体时间节点,同时向其施加压力,敦促其尽早履行合同所赋予的各项义务。若经过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催告期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购买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行使合同解除权,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将由卖方全权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款项,以补偿购买方因该违约行为所蒙受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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