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双方感情还未破裂的,可能不会判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如何判定
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定。
其中对于离婚原因,如果因为下列原因离婚,且法院经过调解双方仍决定离婚,没有和好可能的,则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二、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何认定
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是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三、起诉具体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受理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
6、法院依照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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