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民李女士问:我现在没有单位,想办医疗保险,请问应该怎么办?
答:若李女士具有我市城镇户口,且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关系不再由单位缴纳,那么可以个体身份参加我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程序: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盛京银行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开卡两日后,本人或代办人持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加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失业证等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时间:每月1至20日办理当月参保、在职转退休、停保、退保等业务;21至24日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核定及扣款期,不办理业务;25日至月末办理次月参保、在职转退休业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程序: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每年1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直接到街道社区申请办理当年参保业务,也可在每年10月份统一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
2.市民吴先生问:下落不明的退休人员家属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吗?
答:按照相关的规定,退休人员失踪或是下落不明在6个月之内,其退休养老金照发。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暂停其退休养老待遇。退休人员下落不明满4年,以及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则应该按照死亡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人员被宣告死亡后,本人又重新出现,应当立即恢复其退休养老待遇,并补发被扣发的退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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