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09:32:28 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法庭辩论的程序是什么。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辩论发表意见。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提出辩论意见(见答辩意见和反诉意见)

3。原告作最后陈述。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和反诉的观点

法庭辩论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当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时,原告通常先发言,然后诉讼代理人补充。演讲主要是展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他们在法庭调查阶段陈述的内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护。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护不是简单地重复其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辩护,而是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表达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主张是非法的,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均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他们的发言或辩护是驳斥原告和被告声称的事实、理由和主张,以证明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参与诉讼并与之有法律关系的一方。他与党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当面对另一方时,他们是统一的。无独立主张的第三方协助另一方回答和反驳另一方主张的事实和主张。在诉讼中,权利的享有和责任的承担是对立的。此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可以对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和抗辩。互相辩论。法官应指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本院尚未认定的事实的,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必要时,审判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限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每次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但第一轮辩论的内容不得重复。

法庭辩论期间,法官不得就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审判程序等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证据的,合议庭可以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并在调查后继续辩论。法庭难以查明,对案件判决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和第三方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如果您的问题复杂,我们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全文8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诉讼代理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新时间:2024-07-10 11:45:09
查看诉讼代理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诉讼代理 最新知识
针对法庭辩论的程序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法庭辩论的程序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