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名誉权债权案件中,适用的举证原则是由主张被告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行为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这意味着,如果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那么他们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
在个人名誉权债权案件中,适用的举证原则是“由主张被告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行为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那么他们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
名 誉 权 名 誉 的 内 涵 与 外 延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作为“人”而享有的一种权利,与人的尊严、荣誉等密切相关。
2. 名誉权具有财产权性质。名誉权所保护的权益具有经济价值,具有财产权性质,因此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3. 名誉权具有人身权性质。名誉权所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名誉,与人的身自由、尊严等密切相关。
名誉权的内涵非常广泛,但名誉权并不等同于名誉。名誉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获得的评价,是客观存在的。而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主观存在的。
另外,名誉权的保护范围也有外延。名誉权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也可以保护其荣誉权。因此,名誉权的外延包括名誉和荣誉两个方面。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的内涵包括名誉是人格权的一种、名誉权具有财产权性质、名誉权具有人身权性质,以及名誉权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和荣誉。
在个人名誉权债权案件中,适用的举证原则是“由主张被告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行为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这意味着,如果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那么他们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名誉和荣誉两个方面。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具有财产权性质和人身权性质,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和荣誉。因此,在名誉权案件中,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存在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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