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款纠纷问题应如何应对
工程款纠纷问题应如下应对:
1.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
2.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作出裁决;
3.去法院起诉。
二、工程欠款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属于。工程欠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
三、工程欠款属于什么纠纷
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包工程的,到了验收的时候也差不多该支付工程款,或者有预付工程款约定的,即使未完工也可以主张工程款。但是,这个时候发包的人拿不出工程款,或者双方因此产生其他纠纷的,那么就会引起工程款纠纷。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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