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哪些情况下可以逮捕罪犯
嫌疑人被逮捕后可取保候审的情况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哪些制度
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不得取保候审的人员如下: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以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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