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在实体门店购买了某款电子产品,然而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品质问题,但商家却拒绝为您提供退货程序,此时,我们建议您寻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通过向其进行投诉,通常情况下,接受投诉后,商家会尽可能地给您更换或退货。
而针对网络购物中7天内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在线下实体商店购买的商品并不适用此条款。
通常来说,实体商店为电子产品客户提供的退货期限是从交易当时开始计算的第8到第15个自然日之间。
若在此期间内发生了设备性能方面的故障,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商家更换商品或者对其进行修复处理;当消费者提出换货要求之时,必须提交与该商品相对应的三包凭证,以便商家进行确认,同时,供应商还需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再联络经销商,以便顺利进行换新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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