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都是公司的组织机构,是公司存续和发展的保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二者在产生方式、法律地位、职权、会议表决方式等方面都不同。具体如下:1、产生方式不同: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则由股东选举产生;2、法律地位不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则是日常经营决策机构;3、职权不同:股东大会对公司宏观方面进行把控,董事会则是对微观方面的执行;4、会议表决方式不同: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则以人数为计算标准。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如下:
1、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
2、表决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股份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构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称为股东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
4、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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