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方法有什么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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