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致他人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和几百元的罚款。
同时受害者可以对行为人请求赔偿。
赔偿所造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还可以请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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