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代理专利事务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专利代理人对在业务活动中所了解的发明人的发明创造,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意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此之外,专利代理人不得代理利益冲突的上方当事人,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出让人与受让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等,此项义务与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义务是一致的。
一、商事代理的适用范围
商事代理指的是代理商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卖或买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的经营活动。
商事代理主要适用于:
1、代理各种商事行为。例如,代理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等;
2、代理某种服务行为。例如,为法人的成立、变更、撤销代理进行登记,代替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代替缴纳税金、专利维持费、商标注册费,代买让券、债券、代理保险等。
二、一个专利如何申请
一、申请专利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签定代理委托协议。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5、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撰写正式申请文件,制作申请书文件。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制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6、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7、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8、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9、初审。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10、实审。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1、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12、审查结论,授权登记。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1)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公告,领取专利证书。
(2)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业务处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13、业务处收到证书后,将在办公网上予以公布,发明人见到此信息后,可到业务处领取证书复印件。所有原件由业务处留存。
二、申请专利的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申请发明专利的,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
三、申请专利的条件如下:
1、新颖性,是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总之,当事人申请专利前,先要进行检索,了解以前是否有同样的发明创造或外观设计,确定是否申请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技术交底书给专利代理人,其内容公开的充分程度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照说明书能够实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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