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律教育、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道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制止对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对学生健康成长有害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意识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安全责任书中宿管教师应该履行的职责
1、按时到校,按时开、锁宿舍门。宿管教师应按时到校,安全管理住宿生。每天宿管教师应指导宿舍学生收拾好自己的物品,搞好宿舍卫生。
2、在学生晚休期间,要对各宿舍的纪律、人数等定时检查,要求学生按时熄灯,保持安静。宿舍熄灯后,还应不定时抽查宿舍纪律。对未按时到宿舍的学生要如实登记,查明去向,并通知相关的班主任。禁止非住宿生入舍休息。宿管教师请假须向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打招呼,并落实临时性宿舍管理责任。
(宿管教师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否则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3、教育住宿生爱护公私财物,讲究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指导住宿生打扫与保持好宿舍卫生,合理布置好公、私生活用品。每天检查卫生并打分记录,督促学生打扫好宿舍卫生区。
4、禁止学生带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危险品进入宿舍,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玩火、生活取暖、点蜡照明。禁止在宿舍内追逐打闹或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
5、经常性地对宿舍内电路、电器、墙体、顶棚、床架、宿舍门窗、水房、厕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维修。
6、关心住宿生的生活和健康。经常与学校分管宿舍领导、值班领导和宿舍长保持工作联系,遇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或向班主任、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7、认真做好宿舍管理记录,协助学校搞好文明宿舍、优秀舍长的评选工作。宿管教师与家长、学生沟通要诚恳、亲切,合理合法。如遇学生违纪确需停宿处理,宿管教师应与班主任、年级领导、宿管领导沟通后,由班主任通知违纪学生家长签临时走读协议(违纪学生饭费不退)。
8、认真履行《宿舍管理员职责》,宿舍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若因宿舍管理员玩忽职守而造成学生人身及财产损失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校长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宿管教师签字: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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