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缺乏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夫妻二人在办理手续离婚之时,对于孩子的监护养育权和扶助费用的承担义务可以通过相互商议后作出决策。
如若二者未能达成共识,法庭将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裁决。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年纪未满两岁的幼童,原则上应交由母亲亲自抚养照顾。
而年满两岁的孩童,如若双亲无法就中间出现的扶养问题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出最为公平公正的判决。
此外,若孩童年龄已经过八岁,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便应受到充分尊重并予以采纳考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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