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包括以虚假名义签订合同、使用虚构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却诱导对方签订和履行合同、以及收到款项后逃逸等。为了防范这些诈骗行为,需要注意审查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权限和行为能力、权利义务条款以及违约条款。
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包括:以虚假名义签订合同、使用虚构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缺乏实际履行能力却诱导对方签订和履行合同、以及收到款项后逃逸等。注意事项是: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注意审查生产或经营权限和行为能力,注意审查权利义务条款以及违约条款。
合 同 诈 骗 手 段 有 哪 些 ?
合同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但无论何时何地,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包括:
1. 伪造、变造、买卖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2. 作废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使用作废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3. 冒名开户;
4. 伪造、变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
5. 以作废的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作为结算凭证;
6. 合同中故意写错收款人名称,或者故意写重名;
7. 合同采用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8. 签发无资金来源或者在异地、异国签发无资金来源的支票;
9. 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汇票、银行本票或者支票;
10. 为骗得资金而与银行串通,使用作废的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11. 冒名银行工作人员签章或者使用伪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12. 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印章和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13. 作废银行承兑汇票或者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汇票的其他记载事项;
14. 签发无资金来源或者在异地、异国签发无资金来源的汇票、银行本票或者支票;
15. 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汇票、银行本票或者支票。
以上这些手段均属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有涉及合同诈骗的行为,请务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所述的合同诈骗手段种类繁多,但无论何时何地,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要时刻警惕合同诈骗行为,注意审查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权限和行为能力、权利义务条款以及违约条款等,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若发现合同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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