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三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等同于涉外企业,都是由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外资公司和中外股份有限公司构成。
三资企业是什么意思啊
“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即独资企业)。它们是根据中国的外资企业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它们登记为中国的企业法人,因此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受中国的法律保护和监管。根据中国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任何国家/地区的公司、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在中国规定的开放城市或地区设立“三资企业”,从事政府法律允可的营商活动。经营范围:“三资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国务院主管部委不定期编制并公布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作出规限,凡鼓励、允许的项目,外商均可以作出投资和经营,凡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准外商设立,部分项目仅允许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经营。详细参见本网站“设立审批”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登记程序:“三资企业”登记包括如下程序:政府立项、审批-名称核准登记-注册地址消防合格许可审批-环保审批-工商登记-组织代码登记-税务登记-财政登记-银行基本帐户登记-外汇登记-海关登记(视乎是否有进口设备或物料的需要作出选择安排)-统计登记-特殊行业之主管机构审批。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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