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4、卖方: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所有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5、买方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贷款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办理过户时,买方需要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办理过户时,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产权证到场办理。
3、购买的该二手房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
4、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
5、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方本人或卖方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的人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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