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送的社会保障申报表在得到社保管理局审核和受理之前,都是有可能撤销的。具体而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
首先,若该申报已获得社保局批准并予以接纳,这就意味着员工已经顺利地加入社会保障体系,在此情况下,撤销申请将不被允许;
其次,假设在提交完申请后,社保局尚未开始对其进行审核或受理,那么此时撤销申请还是可行的。按照相关规定,从劳动者受雇的那一刻起,雇主有责任在30天内,为他们的员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递交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此外,如果雇主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有权勒令其在限定期限内缴纳或补充不足部分,并且从拖欠次日起,每日需额外支付千分之五(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员工与公司发生争议后,如果不想在公司继续上班,那么员工可以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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