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的拆迁款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一、离婚后承租的公产房怎么处理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一般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即承租人仅有相应使用权利。公房的承租人因为对房屋不具有产权,因而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判决公房由一方承租使用,承租方对另一方可以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二、承租人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一、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二、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15天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一、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二、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三、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三、买断的公房可以交易吗
买断的公房可以进行交易。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买断公房需经过产权单位同意后到所在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改手续,方可办理房产证。公房买断产权后,买受人取得房屋所产权证,公房的性质发生变化,买断的公房成为了个人的私有财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买断的公房不属于禁止转让的房地产类型,因此,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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