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迁移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
(备注: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女方户口迁入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户口迁移申请书
XXXXX村委会:
本人XXX,X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身份证编码:XXXXXXXXXXXXXXXXXX;配偶(姓名)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身份证编码:XXXXXXXXXXXXXXXXXX;夫妻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民政(局)登记结婚,为了增进夫妻感情,利于婚后工作和生活的和谐,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13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将本人的户口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落户,望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审核后,给予出具户口迁户证明为谢!
此致!
申请人(签名并捺手印):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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