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侮辱名誉权也是名誉权侵犯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可以对相关赔偿责任进行认定和处理,但伴随着民事赔偿责任,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一、侵犯名誉权能报警吗
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一)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二)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三)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四)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报复证人的;
(五)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行为人有偷窥、偷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
二、侵犯名誉权怎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另外,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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