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事人按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房价按实际结算。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退还给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价利息。
商品房面积误差怎么办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在交房后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时该怎么办呢?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概念,即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等于产权登记面积减去合同约定面积后的值,与合同约定面积的百分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时,如当事人之间无其他约定,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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