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分情况而定。人为损坏,由于高层居民向管道中投放金属物品或水泥块等硬物造成的主管道漏水,在找不到肇事住户的情况下,由该栋使用该管道的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责任;由于质量、使用过程中正常损坏的,有下水管质保单位维修,质保期逾期由物业维修,但费用还是要该栋业主全部承担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物业下水管道责任划分
1、新房交房验房时,有下水管道接口、检修口等位置漏水,物业公需要与建设单位协调好质保维修工作;2、冬季使用过程中的,下水管冷凝结露,由使用者自行处理;3、专用部位下水管出现渗漏,看位置在哪就由谁家负责;4、公共部位渗漏,则由物业公负责处理。
二、主管道反水责任归谁负责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户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
3、如果确实是楼下其他用户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楼下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三、小区自来水主管道属于谁维修
水表前管道渗水由物业负责,水表后管道渗水由住户自己承受。其一,楼主找错了负责人,自来水公司是国家的,所以无论是管前还是管后都应由使用者承受花费,除非是公共范围或者路面水管渗水,所以楼主应该及时与物业进行沟通和商量。其二,说到维修,如果你们小区无物业,而水管渗水处又在你家里,这样的话肯定是你自己承受维修花费,但不能收取渗水所损失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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