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对方违约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电子数据等材料,举证对方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没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实践中,约定房屋买卖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协商处理
双方当初是诚心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现在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等的,那么即可以试试先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量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去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双方都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只能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一方已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即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房产交易税缴税凭证等。
(2)提供物证。在已经开始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后,那么可以提供交易中的房产所在地等。
(3)证人证言。如果双方做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找其做证。
(4)视听资料。比如录音录像等,一般情况下可以提取摄像资料。
(5)电子数据。如为达成房屋买卖交易发出的聊天记录、邮件等。
二、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交纳了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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