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种有效的治理国家的利器,其解决社会问题的强制性特点,也使得很多案件得到有效的及时处理。在一些重大性案件中,取保候审会使得案件得到有利的解决时间点,那么取保候审申请时间都有哪些呢。
取保候审申请时间有哪些呢?
1、刑事拘留阶段(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14天;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为37天)。此时,因犯罪尚在初查阶段,侦查办案机关在刑事拘留阶段将搜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全部证据,以便确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需要逮捕。如果不需要逮捕,则可以取保候审。
因此,刑事拘留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的第一有利时间。
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阶段(一般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四类案件可能判处10年以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最长7个月期限)。
逮捕即意味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而且“逮捕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此,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加大。
但不排除办案机关“匆忙”逮捕情形,逮捕后因相关证据的收集,办案机关反而认为可以取保候审,此时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当抓住有利机会争取取保候审。
3、逮捕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1个月半)。
由于经过侦查,犯罪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基本固定,原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有可能具备了取保候审条件。因此,审查起诉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又一有利时间。
4、逮捕后案件起诉到法院的审判阶段(普通程序1个月时间,至迟1个月半时间;“四类”案件经省高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即2个月半时间)由于案件即将开庭审理,法院为防止开庭审判时刑事被告人传唤不到庭,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难度更大。
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审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条件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实践中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高,因此建议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此时也需要注意了,法律中对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是做出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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