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怎么办理
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的办理是可以找对方进行协商。目前我国法律对离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未作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离婚后,对方不将户口迁走的,当事人只能先找对方进行协商,与对方商量后,对方愿意迁出的,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登记;对方实在不愿意的,可以找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询问情况,看是否可以将对方的户口强制迁出。
二、户口迁移证需要本人吗
户口迁移证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材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迁户口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指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述材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三、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天。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第五条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第五条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