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起诉时,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实施财产保全的裁定。原告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即若原告方败诉的话,被告方可以主张原告赔偿因查封扣押造成的财产损失。此项规定对双方都是公平的,既有权利的同进也有义务。
一、欠钱的人跑了有什么办法让他还钱
欠钱的人跑了,可以尽快保全他名下的财产,第一时间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对他名下与债务等值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的材料;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财产线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还应提供证据证明保全的紧迫性。
二、贷款房产被法院查封怎么样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自己在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如果是作为案件当事人,一是作为被告在诉讼阶段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房产被查封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解除查封措施。二是执行阶段,作为被申请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提供担保等方式,使得执行中止或者终结。如清偿债务后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执行终结。另外作为案外人时,可以通过提出异议,提供相应的证据申请解除保全或者中止执行,解封房产。
三、烂尾房可以办理房屋房屋权属保全吗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行为。可见,财产保全只是为了防止财产的流失,不是对利害关系人或提出申请当事人债权的特别保护。因此,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等于“谁申请归谁”,申请人也不等于因此获得了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之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他债权人只要持有金钱债权执行依据,就可以申请参与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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