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小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小公司只要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的,例如资不抵债的,可以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二、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三、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保护条件是:
1、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企业法人;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需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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