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录音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敲诈勒索罪,主要看录音的证据是否能充分确定嫌疑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能证明的就可以判决。
一、对方自愿给钱算不算敲诈
自愿给钱并不能构成对敲诈勒索罪的抗辩,即使对方是自愿给钱,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了威胁或者是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则仍然构成敲诈勒索,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自愿给予财物,且没有实施强迫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赠与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仍需要结合案情与相关证据加以确定,以及结合行为人是否通过使用了威胁或者要挟等手段,非法取得他人的财物。与此同时,还要看威胁的内容是否有行为人存在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的前提,如果有,则还有涉及诈骗罪的可能性。
二、进看守所是不是就定罪?
不是。进看守所并不必然意味着就可以定罪,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公民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前,看守所作为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公安机关经过依法侦查,可以排除犯罪嫌疑犯罪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明显不足,则会撤销案件,不会定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若检察院不予起诉,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就不用定罪。
三、如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2、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司法实践中,录音可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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