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被辞退后如何补偿
劳务派遣被辞退后,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务派遣关系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没有明确工资合法吗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没有明确工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劳动合同里一定要注明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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