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吗
婚姻只有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时,其婚姻才不受保护。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有两层含义:1、婚姻只有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时,其婚姻才不受保护;2、自始无效是从开始以婚姻关系生活起计算。
三、如何认定婚姻关系无效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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