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起诉宣告婚姻无效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不同。(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二)以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能够证明夫妻双方近亲属关系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三)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难以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以及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无效婚姻案件后,如果确实是无效婚姻,将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出判决。因此,当事人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提供房屋产权证、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结婚程序不合法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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