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补交的,但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有什么区别
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有以下区别:
1、概念不同:
(1)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
(2)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2、功能不同:
(1)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
(2)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3、发卡地方不同:
(1)医疗保险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
(2)而社会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4、安全性能不同:
(1)社保卡采取了全国统一的三层密钥管理体系,它的安全性、可靠性已通过国家验收,真正能够使社会保障卡成为参保人员的“安全卡”、“放心卡”,也为未来实现跨省的全国通用打好了基础;
(2)而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5、社保卡用途更广泛:
(1)社保卡将广泛应用于人力社保各项业务,并可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
(2)医保卡仅作为医保就医结算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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