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哪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需要申请人携带财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非公证遗嘱的效力没有公证遗嘱高,办理继承时,有公正遗嘱更加节省精力和金钱。
二、公证遗嘱具体有哪些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如下:
1.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申请所需的材料。
4.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5.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6.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7.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8.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
9.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遗嘱公证书。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