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的超额累计各级税率当初是如何定下来的暂时不清楚,但速算扣除数不是设计出来的,是根据税率表计算出来的。
个人所得税法上只给出了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根据这个税率表,我们会这样计算个税,
应纳税所得是1000元,应交个税1000*3%=30元;
应纳税所得是10万元,应交个税=(100000-80000)*45%+(80000-55000)*35%+(55000-35000)*30%+(35000-9000)*25%+(9000-4500)*20%+(4500-1500)*10%+1500*3%=31495元
是不是很繁琐,除了不超过1500的可以直接计算,其他的所得金额越大,计算越复杂。聪明又喜欢偷懒的人们是不会允许这种繁琐计算一直存在的,于是速算扣除数就诞生了。
速算扣除数是应纳税所得全额乘以该级税率得出的金额超出实际个税金额的一个常数。常数确定以后,计算个税便变的极为简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级3%,低于1500元仅适用单一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第二级10%,速算扣除数1500*(10%-3%)+0=105;
第三级20%,速算扣除数4500*(20%-10%)+105=555;
第四级25%,速算扣除数9000*(25%-20%)+555=1005;
第五级30%,速算扣除数35,000*(30%-25%)+1,005=2,755;
第六级35%,速算扣除数55,000*(35%-30%)+2,775=5,505;
第七级45%,速算扣除数80,000*(45%-35%)+5,505=13,505
上个图,蓝色区域为应交个税,白色部分为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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