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要点
个税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要点是: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个人所得税中用来修正个税计算中不同档次税率造成的差额的数值。
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税特点,是把全部应税金额分成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分别按相应的税率计征,税额计算比较复杂。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二、个税缴纳的项目
需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稿酬所得;
8.经营所得;
9.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不缴纳个税的后果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的,会被税务部门进行处罚,严重的还需要判刑。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n(一)工资、薪金所得;\n(二)劳务报酬所得;\n (三)稿酬所得;\n(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n(五)经营所得;\n(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n(七)财产租赁所得;\n(八)财产转让所得;\n(九)偶然所得。\n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