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有普通合伙吗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合伙经营。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内部的几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也可以个人合伙经营。
二、什么是合伙经营
(一)合伙经营是指二名以上下岗、失业人员或退伍军人共同出资,合伙开展经营,是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营方式。
(二)合伙经营虽然可以起字号,依法核准登记,但没有法人资格,其本身也没有完整的组织形式和明确的分工,合散随便,具有自发性、简易性和松散性,合伙经营组织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征,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也不属于公有财产。
三、合伙经营的方式
(一)一种是比较普遍的广义合伙经营方式,合伙人要积极地参与——他们共同拥有这家公司,也要一起经营它。
(二)另一种是狭义的合伙经营方式,有一名广义的合伙人,他要负责公司日常的管理工作,而且还要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还有一名或多名狭义合伙人,他们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作,而且他们的义务仅限于投入一定的资金。
(三)合伙人并不一定非要是个人,也可以是社会团体或者是其它一些合法的经济实体(甚至可以是其它的合伙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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