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公司分公司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时间:2023-06-28 18:13:20 4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要有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

如果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如果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追认会导致合同无效。

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吗

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以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或者法人作为处罚对象。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

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但是分公司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理解,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且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则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之则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而应以设立分公司的法人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

三、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吗

可以代表总公司开展业务,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具体还要看资质颁布部门对资质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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