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呢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反映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在它们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依据什么情况来确认物权的归属呢?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以上可以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明力强于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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