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界定?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
(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
(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
(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
二、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在我国,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只能适用于故意侵权,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故意侵权主观恶性强,具有较重的主观可责难性。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限定为主观故意,体现了过错与责任承担的相关度,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公平性,有利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接受,有利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贯彻实施。
(2)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是在补偿性赔偿的基础上,加重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对侵权人而言要承担超过所得利益的高额赔偿,对于受害人而言会得到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为了避免引起滥诉,避免因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而引发新的不公平,应当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规定的比较严格。
(3)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责将主观故意作为主观要件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符合社会道德标准。
2、侵害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造成了权利人经济损失是对侵害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第二个构成要件。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往往难以查清,并不是说权利人没有损失,只是其损失额的具体数额难以查明。
如果被侵权人并未因侵权行为而遭受实际损失,侵权人也未因侵权行为获得非法利益,在此情形下,即使侵权人是故意侵权,也没有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基础。被侵权人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不得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础,合理费用是在补偿性赔偿金与惩罚性赔偿金之外,单独计算的赔偿费用。
3、权利人申请适用惩罚性赔偿
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如果侵权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并给被侵权人造成财产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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