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河整治项目原本是件好事,是能造福人民,改善我们盐城人民居住环境,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改变城市形象的大事,本以为这种事落在我们新区南港村会是整个南港片区人民的幸事,然而拆迁丈量工作完成后,拆迁单位南城市众悦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拆迁人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所提出的安置方案和拆迁过程中的行为却让我们整个南港村的人民担忧起来,人人都在为拆迁的事烦神,然而这事却一直没有引起我们政府机关相关部门的重视,现将相关问题概述如下:
1、拆迁单位盐城市众悦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拆迁人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盐城市拆迁管理办公室盐市拆管字[2007]6号文件要求,未在拆迁项目现场必须设立公示栏,没有公示如下内容:①房屋拆迁许可证;②拆迁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③拆迁实施方案;④产权调换房源;⑤拆迁工作流程;⑥拆迁实施单位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人员姓名及上岗证号、联系电话、工作时间;⑦评估机构名称、评估人员姓名、评估结果等。
2、关于责任制度中的第五条保证在拆迁期限内,不采取哄、吓、骗等行为实施拆迁,不对未签约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断水、电、气、通讯等,禁止拆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及采取其它野蛮方式实施拆迁。在未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不得将房屋拆除。然而当拆迁单位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的相关人员来我们这些暂时未签协议的村民家时,经常一来就是三四十个人,我们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都有所谓的执法权,我们从他们的衣着上看不出来,也没有相关证件能看出来,唯一从他们的态度上能看出这帮人比我们国家的领导人还要牛气,有股霸气,动不动就朝我们这些看似无知又忠厚老实的村民们吼着再不签字就全都给你们强制拆除。村里面的书纪领导同志们都不是站在我们群众的利益上看问题处理事情,而是整天和拆迁办的领导同志在一起,相处很容恰,拥护在拆迁处的领导周围。
3、关于投诉举报制度拆迁人以及拆迁实施单位未在拆迁现场设立举报箱,未公示拆迁管理部门、信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在整个南港四组(原南港一组村民在知道拆迁安置房准备将落户在东进安置区时,整个村都联民签字要求派人协商安置地点问题(因我们这些将要拆迁房屋周围相隔不远的地方就有安置房,而且别的拆迁户都能就近安置,而我们这些人家却要被安置在比较远的地方,我们几辈人必竞在这生活了几十年了,为什么不能就近安置呢?)在大家都有这些疑问时没有人来解决,不知如何投诉时,我们大家准备拉条幅集体准备去抗议时,不知道是哪来的执法人员来要没收这些条幅,还要抓人。我不知道现在是不是21世纪,我们人民群众还有哪些自由可言?
4、为什么相临的很近几个地方,因为拆迁人不同而安置方案差异很大呢,相离800米的拆迁户有拆迁后两三个月就能拿到靠近的安置房的;也有相离500米远的一些拆迁户已经拆迁一年了到现在才开始打桩建准备建安置房;而我们这些因定向河整治项目而要拆迁的近140户村民会被安置在东进安置区,一个所谓的安置区,到现在马路没有还没有通,何时安置房何时能建还是未知数,在这样一个安置方案面前,我们的拆迁办还理直气壮要求我们尽快签字,试问谁能接受呢?这样还是安置吗,还能造福人民吗?
5、相临的其它拆迁单位发给被拆迁人拆迁评估单,同时会上门到户告诉评估价是怎么计算的,而我们这个盐城市众悦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相关拆迁人没有任何评估报告发给我们这140户中的任何一户,难道我们这些在这居住了几十年的利益相关的人没有这些知情权吗?
6、为什么我们这些拆迁户被安置的拆迁补偿标准很低,主房拆迁价按2240元/平方,厨房拆迁价按2180元/平方计算,猪圈按1680元/平方计算,而在所谓的东进安置区(不知道要等上几年才能住的地方)给我们这些拆迁人的价格小高层大概是2200元/平方,多层大概是1860元/平方,到现在都没有明确,基本都是投迁后才能确定的,试问我们签字拆迁后,还有哪个地方能听我们诉苦呢?所给你价格都是大概,所有安置房的面积不知道是实际使用面积还是占地面积,这些都是大概,没有详细的书面文件,不知道我们这个拆迁单位是否有手续齐全的证件和资质,我们无从得知。而且拆迁补给款还远远不够我们买这些拆迁安置房,另相临的其它拆迁人安置地点在新丰小区的靠市政府更近的地段安置房的价格才2050元/平方,而且人家被安置的补偿款比我们这要多,为什么大家都是在都一地段,我们要被安置在离市政府很远的地方房价反而比新丰小区那个地段的价格还要高呢?
7、本次拆迁中为什么只计算房屋的面积,而对那些我们有三十年土地使用权的自留地未给任何补偿,难道的我们房子拆除后屋旁边的地还给我们用吗?
8、安置房何时交付的问题,在拆迁协议书中没有明确安置房交付日期,我们大家都知道安置房和我们在外面从房地产商手上购的住房唯一不同的是价格方面,安置房或许比那些要便宜一点,但同样如果我们签字同意被安置时,那样我们同样是交钱购房了,但如果到期如未按时交付房屋钥匙,为什么安置的房产商仅仅是补给每月百元的租房费用呢?这些都是严重的不平等,他们只享受权利没有一点义务,不承担一点责任吗?
9、对我们这些上有90多岁的老人,下有刚满月的小孩的家庭,试问拿不到那个遥遥无期的安置房,靠每月两月百元的租房补贴,要在外面租一两年房生活,你们觉得这样的安置能让我们这些村民过得所谓的安居吗,而且对我们大部分没有工作,只靠农田的人家来说,我们拆迁后怎么乐业呢,拆迁办的的补偿方案有没有考虑到呢?
10、因年代历史遗留问题,厨房建设时建设部门不办理相关证件,现在拆迁自然没有相关房产证件,而且评什么拆迁单位就按他们所定的厨房按49.06平方计算呢?那样还要前面的丈量工作做什么呢?实际丈量出超过49.06平方的面积就按150元/平方计算,试问这是什么样的标准,难道我们的政府会让拆迁办做这样的安置吗?
11、对我们这些已经建房五年以上的人家的拆迁补偿费用为什么和那些在通知拆迁单下发后刚刚才违章新建房屋补偿费用差不多呢?这样合理吗?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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