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一般是按照你哪里迁来就填哪里的原则)
2.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
3.辅导员签字确认
4.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
5.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你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
6.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
7.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
8.学生回到原籍地到自己原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大学生落户武汉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所在分局(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审查,对无随迁人员的,材料准确齐全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对有随迁人员的,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简书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
大学生申请武汉落户时,记住一定要办理以下三步:
第一、申请准迁证,到拟迁入地区政务中心申请;
第二、办理迁出证,回原户籍派出所办理;
第三、办理落户,回拟迁入派出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全文9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